索引号 : 011336925/2023-2537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关于2023年选调生岗位分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7-28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3年选调生工作安排的函》(咸组干 〔2023〕18号)精神,分配胡贞硕同志到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并就做好选调生入职报到等工作事项明确如下:
1、选调生分配到岗后,安排到市发改委乡村振兴对口的村任职,时间不少于两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2、选调生参加工作时间从岗前培训报到之日(即2023年7月9日)起计算。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后正式任职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