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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发改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5-02-14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七部分。
  一、概述
  2015 年,在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发改委党委的统筹安排和高度重视下,在各科室的支持配合下,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完善服务为重点,努力挖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辐射和推动作用。一年来,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软件不软,硬件更硬,呈现出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以“规”为抓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多年来,我们严格按照省、市政府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委职能,完成了《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一是成立了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组织、推进、指导、协调。二是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了我委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并组织清理了内部规范性文件。三是编制公布了我委《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四是研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在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委大厅专栏上公布。五是建立了《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制度》和《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
  (二)以“带”为先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
  发改委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委党委书记、主任张善猛同志亲自挂率,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 1人负责信息工作,定期公布信息报送情况。
  (三)以“推”为动力,充分发挥办公室信息职能作用。
  办公室是全委公文运转的枢纽,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也是信息量最大的地方,我们积极挖潜办公室的信息优势,充分发挥信息领头的作用,敏锐地抓到信息的亮点,及时与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并督促尽快形成可供公开的信息,从而达到了以职能促效能的良好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也使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有效的展开。
  (四)以“压”为措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机制。
  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纳入全委的日常工作,我们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议定: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为信息报送单位;明确要求各科室每月信息报送不得少于 2条;各科室负责人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负责对公开信息进行公开保密审查,签字后方能公开报送;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形成了“有人关心、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既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数量,又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及时、全面和安全,从而使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
  (五)以“效”为重点,切实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
  紧紧围绕全市发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在改版网站上设置在线解读和经济运行、企业上市、节能减排、规划计划等 8个热点专栏,点击量较高。 2014年,我委在咸宁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就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热线解答,热线接入 30多条,共解答听众提出的问题 12个,这种重点突出,点面结合的方式,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的时效和宣传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79条,门户网站点击次数为 481718余次,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服务窗口项目建设类(项目核准、项目备案、项目审批)信息 198条,占总数的 70.9%,工作动态类信息 55条,占总数的 19.7%,机构职能及其他类信息 26条,占总数的 7.4%。其中,被市政府政务信息部门采用 12条,省政府办公厅采用 2条,省发改委网站采用 1条,省能源刊物采用 2条。
  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次创新”工作要求,今年 9月,我们对委机关行政服务事项再次进行了清理,将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中心窗口、并进一步明确了办事指南及内外部流程图, 在发改委门户网站上对主动办理事项目录表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对发改委网站进行了更新改版,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目和 13项子栏目,增加在线办事(项目备案、项目核准、项目审批)栏目,下一步,将根据省发改委统一安排,逐步实现市县两级网上并联审批,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创建了新的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委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 年,市政府办公室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 年,我委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委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委各科室的配合。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去思考,需要去改进和提高。一是公开信息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信息公开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就是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静态性信息多,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初级信息多,深加工的信息少。二是对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难以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信息的界定,不是很明确。致使部分信息公开存在不全、不快、不新的现象。
  2015 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与范围,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4年 1月 1日起至 2014年 12月 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xnfg.9hb.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0715— 889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