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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发改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5-12-11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咸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 2015 年咸宁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5 年咸宁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 省发改委的具体指导下,以 维护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作为 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省 、市有关文件精神 ,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载体, 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专门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 制,做到了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 制定了 《 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 ,办公室、 政务服务 窗口 有 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各业务科室 提供职责范围内信息资料,并明确 1 名信息 报送 员。 一年来, 在规范公开内容、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扩大 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 做了一些工作 。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中国咸宁政府网站和发改委门户网站,主要发布发改委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 、直属单位、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重点项目、 部门动态、项目审批、通知公告、审批、核准、备案项目信息等内容,对我委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和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  我委主动公开信息 280条,公示项目转发和批复文件 160个,门户网站点击次数为 67421次,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窗口共办理公示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事项 267件。 15个省级重点项目情况全部进行了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明确机构人员、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好申请受理、审核、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 2015 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1 件并进行 处理。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 年度我委 项目审批与 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 年度 , 我委 有 1 件非本委主体职责工作 因政府信息公开 ,行为人 申请行政复议 ,虽进行了书面答复,但有延时回复现象 。 无因公开导致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1 .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
  2 . 制度建设有待于进一步 细化具体 ;
  3 、 依申请公开还需强化法治意识。
  (二)改进措施:
  1 、 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和责任 。 对申请公开或导致行政复议进一步明确责任人、督办人和办理时限。
  2 、 加大 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 ,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
  3 、  强化 科室责任,完善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和年终考核相 结合 ,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电话: 8895155 或 8895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