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 咸宁市发改委202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 罚没金额(万元)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咸宁市发改委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22 | 22 | 22 | 0 | 0 |
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表三 咸宁市发改委2022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合计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合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是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咸宁市发改委2022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0 | 0 | 1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检查次数”是指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联系人: 王萌 电话:0715-889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