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咸宁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紧扣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主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大力推动法治建设与发改各项业务相融合,为发改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提升法治意识和素养
一是落实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统筹推进全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参加全市法治工作专题会议10次,签批法治建设工作文件85件。
二是制定法治重点任务清单。印发了《咸宁市发改委2024年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科室。
三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必修课”,列入党组会“首个议题”,今年委党组会已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各党支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了七期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警示教育大会,参与了6期2024年荆楚普法云课堂直播学习,64名干部参加了“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法。
四是强化保障法治队伍。年初调整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体改法规科,配有2名专职工作人员。将普法经费及法律顾问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行政管理能级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修订印发了《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规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门户网站开设了10个专栏,定期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公开工作指南等,累计接收并回复依申请公开件43件,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完善政策措施类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由我委代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的5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对由我委起草印发的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10个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类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由我委代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有效16件,修改1件,失效4件,对由我委起草并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有效24件,失效3件。
四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规划、政府定价、重大决策等广泛听取吸收社会各界意见。
五是编制发布政务事项。重新认领调整了政务事项权责清单涉及人防事项13项,发布了40条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26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公共服务3项)、15条行政处罚事项、2条行政检查事项。
六是积极办理提案建议。各相关科室及时与提案建议委员沟通,收集各部门意见后进行答复,并将办理情况在网站进行公开,2024年办理提案、建议80个。
七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对我委起草的行政性规范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8份,审查、修改、完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53件,解答法律咨询19次,陪同出庭5次。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一是认真制定执法计划。将全年执法的主要任务进行系统性谋划,印发《咸宁市发改委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咸宁市发改委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文明公正执法方案》《市发改委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计划》。
二是严格履行文明执法。印发《咸宁市“铁拳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了市外定向销售粮食联合执法和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双随机”抽查共2次。
三是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资格人员清理,共清理5名退休人员。完成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案例报送,报送1例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案例。开展了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报送了22条行政执法事项和28条行政执法事项法律法规规章。开展了《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中期评估自查,对重点任务清单6个方面17项任务进行了自查并形成报告。统计报送了今年我委执法人员培训情况和法律知识培训情况。严格落实我市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报送2件行政执法案卷。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法律进机关。以重要节日为契机,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普法宣传语及短视频,在机关大楼公共区域悬挂展板,张贴海报,借助网站、公众号开展网络普法宣传。
二是法律进基层。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现场宣传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200余份;参加2024年全国科技周活动,现场摆放13张展板,宣传发改与科技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在西大街社区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100余份;赴西大街社区开展节能宣传有奖答题活动,现场送出礼品30余份;9月27日,参加“法治热线”栏目,详细解读《粮食安全保障法》;开展2024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10月11日、14日在金桂明珠小区、中百仓储开展普法活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在网站、公众号上发起联合倡议,活动参与8000余人次,宣传报道6次。
三是法律进企业。5月份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赴中节能咸宁崇阳静脉产业园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对2020年6月以来涉营商环境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汇总158项惠企政策举措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向企业进行发送。
四是法律进学校。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全市七城区鸣响、统控率达到100%,七城区中学同步开展人口疏散演习,其中参演人数10800人,发放宣传册7200本,发放宣传品2200份。
五是法律进军营。7月30日,开展了“服务部队官兵、提升保障能力、喜迎建国75周年”为主题的粮油科技进军营暨“八一”节日增供活动,向驻咸部队官兵送上特色大米、面食和食用油等物资,向官兵们派发了《粮油营养健康常识》《农户科学储粮》等宣传手册,驻咸部队共70多名官兵参加活动。
(五)聚焦部门工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制定出台《咸宁市“六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清单包含“实施法治化建设升级行动”4项8条内容。统筹申报全省先行试点项目59个,其中与法治建设有关的试点事项12个;加大宣传工作推进力度,全年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522篇,其中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稿件25篇、在《法治日报》《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等省级以上传统媒体及部办委刊物上发布稿件6篇;连续4年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其中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专场3场。
二是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作《信用修复:你需要知道的重要事项》《重塑信用 赢得未来》动画宣传片,在“信用咸宁”网站和市级媒体进行宣传,累计办理信用修复申请2095条,协同修复1285件;宣传诚信示范典型,依托市级媒体开展示范宣传,发布6期宣传内容,32张诚信宣传图片;推进咸宁市县一体化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平台已累计归集数据983万条,信息上报合规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我委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标“一规划两方案”中确定的标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制度建设还需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还需创新、法治人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制订、备案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形成学习长效机制。
二是不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不断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管理和政策措施类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全覆盖。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对标对表全省先进市州,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提升,努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做好与我委职能相关的法律宣传,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方式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