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2-0904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2016-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咸政办电〔2022〕9号)要求,市发改委对2016-2021年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0件,其中有效15件,废止1件,失效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2017-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2017-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
1.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5件)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 |
1 | 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 咸发改财贸〔2017〕61 号 | 有效 |
2 | 关于印发《咸宁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咸发改财贸〔2017〕83号 | 有效 |
3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咸宁市油气输送管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 | 咸发改能源〔2017〕162号 | 有效 |
4 | 关于印发《湖北省咸宁市耕地河湖草地修养生息总体方案(2016-2030年)》的通知(合文) | 咸发改农经〔2019〕48号 | 有效 |
5 | 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收购价粮食联合巡查制度的通知(合文) | 咸发改粮食〔2019〕177号 | 有效 |
6 | 咸宁市发改委(粮食局)关于印发《咸宁市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咸发改粮食〔2019〕290号 | 有效 |
7 | 关于印发《咸宁市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文) | 咸发改粮食〔2019〕294号 | 有效 |
8 |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2020年版)的通知 | 咸发改体改〔2020〕115号 | 有效 |
9 |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咸发改体改〔2020〕129号 | 有效 |
10 | 关于印发《咸宁市区供热专项规划(2019年-2030年)》的通知 | 咸发改能源〔2020〕144号 | 有效 |
11 | 关于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意见 | 咸发改投资〔2020〕186号 | 有效 |
12 | 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咸宁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咸发改环资〔2020〕251号 | 有效 |
13 | 关于印发《咸宁市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和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咸发改社会﹝2021﹞4号 | 有效 |
14 | 关于印发咸宁市2021年度迎峰度冬有序用电序位表的通知 | 咸发改能源﹝2021﹞35号 | 有效 |
15 | 关于印发《咸宁市区热电联产专项规划 (2020年-2030年)》的通知 | 咸发改能源〔2021〕36号 | 有效 |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 |
1 | 关于印发《咸宁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咸宁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合文) | 咸发改环资〔2018〕58号 | 废止 |
3.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 |
1 | 关于印发《咸宁市2017年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制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 咸发改农经〔2017〕87号 | 失效 |
2 | 关于做好全市普通柴油质量升级有关工作的通知(合文) | 咸发改能源〔2017〕214号 | 失效 |
3 | 关于印发《咸宁市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合文) | 咸发改财贸〔2018〕131号 | 失效 |
4 | 印发《咸宁市关于对严重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合文) | 咸发改财贸〔2019〕27号 | 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