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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咸宁供电公司关于开展全市重要电力用户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11544 文       号 : 咸发改能源〔2023〕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电力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宁供电公司

名       称: 市发改委 咸宁供电公司关于开展全市重要电力用户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10日

各县(市、区)发改局、供电公司,咸宁高新区供电中心,各重要电力用户:

为确保我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安全,防范用电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全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和治理工作,构建“企业自主、政府监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要电力用户安全隐患集中治理活动,全面掌握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设施管理状况,进一步摸清重要电力用户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集中开展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市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管理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确保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

二、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隐患排查范围。全市50户重要电力用户,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隐患排查内容。按照《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 GBT29328-201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以及相关行业电气设计规范要求,对存在的电源配置不合格、自备应急电源配置不合格、配电设备及供电专线检修维护不到位、未制定应急预案、事故预防措施缺失,以及电气值班和操作人员配置不足等隐患开展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1.供电电源配置。重要电力用户按照行业规定应实现双电源供电(一级重要用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二级重要用户应由双回路供电)。

2.应急自备电源配置和维护。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容量达到保安负荷的120%,启动时间应满足行业要求。自备应急电源的型式类别应符合行业相关标准或《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T29328-2018)》要求。自备应急电源应向供电企业备案。自备应急电源配置不符合要求的重要电力用户在限期内完成自备电源配置和试验,报安全监管部门和供电企业验收备案。

3.用电受电装置的隐患治理。重要电力用户要加强受电装置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开展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校验,对老化设备及时进行更新。

4.受电装置的运行管理。重要电力用户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受电装置运行各项规程,建立设备台账。配置电气运行值班、试验和检修人员,加强培训,并取得相关高、低压《特种作业证》。

5.用电应急管理。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本身实际和电网要求,建立与供电企业、电力管理部门的紧急联系机制,制定停电应急预案,规范停电后的应急操作程序。重要电力用户应每年安排停电应急预案演练,需要供电公司配合的,可开展联合演习,供电公司应提供积极配合。

三、隐患排查工作要求

(一)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各级供电公司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要求对重要电力用户开展隐患排查,并及时将隐患问题清单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各重要电力用户要组织人员每季度定期开展供用电设备隐患自查,并对照市供电公司提供的隐患问题清单对受电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核实确认,并针对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

(二)每年11月县级供电公司应将本年度重要电力用户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汇总后(附件2),报当地发改局备案。

(三)除立查立改的问题隐患外,对难以短期整改的隐患,重要电力用户要组织制定安全防范和事故应急措施并报县级供电公司,对具备隐患整改条件的,供电公司督促相关重要电力用户及时实施整改并启动业扩报装流程,积极配合相关重要电力用户实施隐患整改。供电公司用电检查过程中必须监督相关单位对安全防范和事故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

(四)为确保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取得成效,每年12月份市发改委将会同市供电公司对重要电力用户隐患整改情况开展督查,重点是跟踪抽查重要电力用户的整改情况,对于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对拒不执行隐患整改的单位,提交市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对由此造成事故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调指导。各地发改部门负责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调度。供电公司要尽到供电安全责任,协助重要电力用户排查、治理电力设施安全隐患,跟踪安全隐患治理进度。指导相关用户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对涉及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侧隐患进行分级分类,建立重要客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明确主体责任。重要电力用户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用电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治理,要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及时开展本单位电力设施隐患自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地要组建排查工作专班,必要时可邀请当地市场监管、住建、应急、消防等单位参加,按照重要电力用户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卡(附件3)逐一对全市重要电力客户一、二次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运行状况、预防性试验情况开展排查。各地要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发挥好综合协调能力,强化部门间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监督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导服务。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将加强督办检查力度,按照“四不两直”开展明查暗访,强化跟踪监督和工作指导。

(五)严肃追责问责。对专项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得力的,及时约谈、通报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督促尽快整改;对问题隐患整治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1.咸宁市2023年重要电力用户名单

    2.全市重要电力用户安全隐患情况统计表

    3.重要电力用户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卡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咸宁供电公司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咸发改能源〔2023〕9号(附件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