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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对咸安区大幕乡卫生院樱花谷康养中心、汀泗中心卫生院汀泗桥镇医养康护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27537 文       号 : 咸发改价格〔2023〕20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物价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对咸安区大幕乡卫生院樱花谷康养中心、汀泗中心卫生院汀泗桥镇医养康护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咸安区发改局:

你单位《咸安区大幕乡卫生院樱花谷康养中心、汀泗中心卫生院汀泗桥镇医养康护中心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卫健委等11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等规定,现就咸安区大幕乡卫生院樱花谷康养中心、汀泗中心卫生院汀泗桥镇医养康护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床位费

(一)单人间800元/人·月。空调、电视、无线网络、室内卫生间(浴霸、淋浴、洗手台)、床1张、床头柜1个、衣柜1个、床上四件套1套、收纳柜1个、鞋柜1个、饭桌1张、椅2把、轮椅1台。

(二)双人间600元/人·月。空调、电视、无线网络、室内卫生间(浴霸、淋浴、洗手台)、床2张、床头柜2个、衣柜2个、床上四件套2套、收纳柜2个、鞋柜1个、饭桌2张、椅4把、轮椅2台。

(三)多人间400元/人·月。空调、电视、无线网络、室内卫生间(浴霸、淋浴、洗手台)、床4张、床头柜4个、衣柜4个、床上四件套4套、收纳柜4个、鞋柜1个、饭桌4张、椅8把、轮椅4台。

二、护理费

(一)三级护理570元/人·月。适用对象为生活自理人员。服务内容:送饭送开水、打扫卫生、洗换被褥、修理指甲。每日全科医师、专职营养师、专职护士、专职康复师查房,指导入住人员合理健康饮食,患病后合理治疗、指导用药,代购物品,中医科指导自我康复训练。

(二)二级护理1170元/人·月。适用对象为半自理人员。服务内容:在三级护理基础上,送饭送开水到房间,清洗餐具,换洗衣被,代购物品,报医取药。每日全科医师、专职营养师、专职护士、专职康复师查房,指导入住人员合理健康饮食,患病后治疗、口服药至床旁,协助康复训练,协助户外活动,如有褥疮,可褥疮护理治疗。

(三)一级护理1570元/人·月。适用对象为介助人员。服务内容:在二级护理的基础上,协助排便、漱口、洗脸、 洗澡、梳头、代管物品,送饭送水送药到身边。观察身体健康状况,每日全科医师、专职营养师、专职护士、专职康复师查房,指导入住人员合理健康饮食,患病后合理治疗、指导用药,康复理疗,对曾患精神或轻微的痴呆患者限制院外活动,协助康复训练,如有褥疮,可褥疮护理治疗。

(四)特级护理1970元/人·月。适用对象为瘫痪病人、卧床病人及需隔离的精神病人。服务内容:在一级护理的基础上,护理排便、护理洗漱、定期盆浴,并定期进行褥疮护理,喂饭喂水,帮助入睡,定时翻身,观察病情,限制外出。全科医师、专职营养师、专职护士、专职康复师查房,指导入住人员合理健康饮食,患病后合理治疗、指导用药,协助康复训练,协助户外日光浴,提供24小时陪护。

(五)特定护理服务(协商定价)。适用对象为病危人员、专需人员。服务内容:昼夜特级护理,以执业医师开具病危通知书起算。

三、伙食费:伙食费以不赢利原则,按实际消费据实结算。

四、咸安区大幕乡卫生院樱花谷康养中心、汀泗中心卫生院汀泗桥镇医养康护中心除按上述规定收费外,不得自立项目收取其它费用,并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发改、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在收费时,应与接受服务的老人或其代理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确保服务对象知情权,并按月提供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结算账目。

五、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试行二年。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