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障碍阅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市发改委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13649 文       号 : 咸发改能源〔2024〕16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能源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各县市区发改局,有关能源企业:

现将《2024年全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3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根据《省能源局下关于2024年全省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能源工作实际,现制定全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办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着眼能源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安委会工作要求,明确各项任务,科学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能源系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抓好相关内容的学习贯彻

1.持续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企业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各能源企业要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开展多样化交流学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各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2.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和煤炭电力、油气长输管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和咸宁市贯彻落实“六十条”举措,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采取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推动引导三个一”宣讲(各地能源管理部门“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进一步明晰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增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的法制意识。

(二)扎实组织“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

1.组织“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各地发改、能源企业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充分利用展板、动画、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通过橱窗展板、各类新媒体平台、企事业单位电子屏等多样化载体广泛传播,扩大“畅通生命通道”的宣传面、影响力。

2.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督导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全员应急演练。各地能源企业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以生产作业区、集中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型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火灾、地震等应急疏散演练,确保人人熟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练掌握自救互救技能、熟知生命通道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开展公众应急科普宣教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案例解读、政策宣讲、知识普及等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扩大安全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

1.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各地实际和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围绕主题开展好安全倡议、安全宣誓等活动。要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征订工作的通知》(安组委〔2024〕5号),利用好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资源,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走进社区、公共场所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解答公众疑惑,回复群众咨询。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针对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推送,科普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2.积极参加线上线下活动。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主题,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参与“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全国性活动,积极参加同级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楚天行”“企业安全直播课”“应急科普大篷车”等活动。

3.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宣传。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和企业要聚焦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致灾因素和季节性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宣传深化安全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典型经验、工作动态,扎实开展好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有奖活动。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宣传解读《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内部员工通过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各企业要拓宽渠道宣传企业现有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电力企业要深入变电站、输出线路周边居民,第三方施工企业;油气管道企业要深入管道沿线单位、企业和社区,重点围绕户主、村委、挖机手、承包户、村民小组长、信息员"等六类人员,广泛宣传管道生产安全举报奖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道保护,提高管道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能力。

(四)持续做好“两项”常态化工作

1.开展能源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地能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咸宁市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组织专业团队,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定点帮扶指导,管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整改;对较大以上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建立台账,按照整改五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应急预案)要求推进整改。

2.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各地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公司武汉输油处赤壁输油站将结合工作实际,在“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赤壁输油站收发球筒原油泄漏(含硫化氢)突发事件应急演。各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委成立“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粮食局局长吴涛任组长,市核电办主任程金光任副组长,市核电办副主任、能源科负责人余鹏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能源科。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突出工作实效。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同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等重点任务相结合,创新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活动动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推广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于5月29 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并报送市发改委,6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期间创新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