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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安区横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5-05243 文       号 : 咸发改价格〔2025〕4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物价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安区横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咸安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咸安区横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为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改革,根据《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鄂发改规〔2021〕2号),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横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横沟桥镇向集镇居民、单位、经营场所及门店、摊点(无门店)等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项目、收费对象、收费标准、计价单位及减免规定详见附表。

二、明确横沟桥镇人民政府为横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主体。

三、请横沟桥镇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支付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并自觉接受发改、城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

四、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五、请你局会同城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发文并组织横沟桥镇具体实施。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