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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咸宁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  源 :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文字解读】咸宁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咸宁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解 读 人: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曾曦

解读时间:2020年11月05日

    一、政策背景

塑料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应用广泛。不规范生产、使用、处置塑料会造成资源能源浪费,带来生态环境污染,甚至会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积极应对塑料污染问题,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了4个方面、12条措施意见。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王远鹤同志作了批示。要求我委与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化细化政策措施。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要求和委领导批示,结合咸宁实际,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咸宁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充分采纳了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等单位部门意见,明确了时限要求和责任分工。

三、方案特点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支持保障、组织实施4个方面、13条措施。禁限内容与省级一致,工作举措、支持政策结合咸宁实际,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示范带动,有序推进。率先在咸安区、嘉鱼县等城市建成区的重点领域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等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分2022年、2025年两个时间段,有序扩大禁限品种和范围。

二是系统治理,部门协同。工作方案包含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传统应用和新兴业态全领域。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突出问题纳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考核和问责。

三是应用替代,模式创新。工作方案提出利用市节能、工业技改、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支持市内相关企业迅速扩大生产规模,满足禁限部分塑料制品后的替代产品需求。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发展生物降解材料产业,支持嘉鱼县建设全生物降解材料及其制品示范园区,形成辐射全省、全国的生物降解材料产品研发、原料改性、制品生产等产业聚集区。

根据工作安排,我们呈报市政府批复,冠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字样,由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各地各部门。


解读部门: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科

咨询电话:0715-8895160

相关文档: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咸宁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