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能源科 解读单位: 能源科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文字解读】《市中心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出台背景
随着电动汽车的应用和普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事关城市基础设施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和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中心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充电需求。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城市公共停车场站、城市运转专用场站、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市中心城区新建各类充电桩600个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到2025年,新建各类充电桩90个以上。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机构配套停车场、旅游景区停车场应按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同步建成充电设施。
(二)居民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到2025年,新建居民社区公共充电桩300个以上,个人自用充电桩实现能装尽装。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三)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充电基础设施。市中心城区内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到2025年,新建充电桩160个以上。
(四)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到2025年,实现A级以上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全覆盖,4A级以上景区按不低于30%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4年2月—2024年3月,建立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2024年3月—2025年10月,对照工作目标,组织项目实施。
(三)验收阶段。2025年11月—12月,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专班。建立市中心城区充电桩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工作推进。
(二)简化审批手续。在既有停车场所(位)安装和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可免于办理项目审批(备案)、规划等手续。
(三)加强督导检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充电桩建设任务按照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