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支撑,加快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结构,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了发改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委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发展改革事业全过程;始终保持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确保落地见效。委党组先后4次学习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召集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人员就努力做好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开展专题学习。委主要领导担任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各专项工作的组长,分管业务工作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并安排两位委党组成员分别主抓具体工作,业务科室负责人全部为小组成员。各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清晰。
二、坚持规划引领,夯实绿色低碳发展根基。牵头编制《咸宁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咸宁市推进全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实施方案》、《咸宁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方案》等系列规划方案,把绿色低碳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将资源环境相关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科学构建反映资源利用、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情况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为推动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制度保障。
三、狠抓项目建设,提高产业转型发展质效。一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成功获批全国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亿元。加强“两高”项目部门联合审查,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优势产业占比不断提升。二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顺利开工,华润电力赤壁清洁能源百万基地一期项目(40万千瓦)、中广核咸安向阳湖镇宝塔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华能星泽咸宁黄荆塘1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中广核20MWp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湖北华电咸宁崇阳天城3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项目已实现全容量建成并网。截至12月底,全市电力装机总规模达到505.7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210.5万千瓦,占比41.62%,较“十三五”末期提升20.2个百分点,能源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全市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较上月增加6.6万千瓦,较2022年底增加106万千瓦,是“十三五”末期装机规模的2.58倍;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展迅速,全市总装机规模达到63.7万千瓦,是2022年底装机规模的3.57倍。三是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长江综合门户港项目成功签约,建设步入“快车道”;国际陆港一期用地征迁工作正抓紧推进,238亩启动区即将竣工;咸宁站货场搬迁即将签订框架协议,进入开工前的冲刺阶段。武咸昌高铁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常岳(咸)九铁路方案研究和预可研加快推进,有望结束“南三县”不通铁路历史。簰洲湾长江大桥顺利推进,武咸快速通道天子山大桥开工建设,武咸同城步伐加快。咸九高速正加快建设,高速网络进一步优化。四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积极谋划推动簰洲湾防洪避险项目,实施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重大项目36个,2023年度计划投资130.13亿,1-11月完成投资123.5亿元,完成率94.9%。争取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3.9亿元。推动碳汇本底研究,联合中科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筹建幕阜山森林生态系统碳通量观测基地。
四、认真履职尽责,抓实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工作。认真履行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职责,组织协调绿色发展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创新绿色专业委员会机制优势,协调市自规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资源联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探索生态系统碳增汇课题研究。二是围绕国家、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结合咸宁实际制定了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各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三是根据工作进展调度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编写工作简报,供市领导掌握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四是落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每年召集成员单位召开4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绿色发展相关工作。
五、落实制度机制,提高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效。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以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各年度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各相关单位责任;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抓好经常性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公众参与意识。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不易降解祭祀用品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参与制订《咸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全力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先后为咸安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调整资金2000万;为通山县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做到系统学习、全面把握、深刻领悟,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咸宁市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各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以“深实严细久”的作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