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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4-04-30 09:15

咸宁网讯 记者丁伟、通讯员纪甜一报道:4月29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2023年,市城管执法委结合咸宁实际,起草了《管理办法》。2024年2月6日,《管理办法》通过了第六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2024年3月26日,《管理办法》经咸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该《管理办法》共7章32条,对立法依据、立法目的、基本原则、相关职责分工,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重点明确了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环节中应当遵守的规定,框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及其具体职责。同时,对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提出了不同工作要求。为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监督机制和相关违法行为处以一定数额的行政处罚。最后,对多个概念、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并明确了施行时间。

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建成7个省级垃圾分类示范社区、49个省级垃圾分类示范村,1座“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主城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基本全覆盖,探索“集中式+就地式”全覆盖、全收集、全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的咸宁模式,形成了“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四级联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新局面。

下一步,我市将从宣传引导、业务培训、规范指导、贯彻实施、考核通报五个方面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见效,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全体市民的日常生活习惯,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