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通城县发改(粮食)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县涉粮企业开展了粮食流通统计专项执法检查。此次重点检查了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备案情况、涉粮企业统计(经营)台账建立情况、涉粮企业统计数据报送情况。
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存在“不按规定建立粮食统计(经营)台账”问题。通城县发改局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通过简易程序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行政执法活动,向该县涉粮企业宣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了涉粮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对全县涉粮企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