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国能发〔2025〕20号)、《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鄂能源建设〔2025〕12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鄂安办〔2025〕2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全市能源项目建设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专项监管和充电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监管时间
2025年6月至12月,检查时间视情确定。
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深入推进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断加强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持续提升能源建设工程项目和充电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能源领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监管范围
全市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在建项目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场站。
四、工作安排
通过聘请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按照《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国家能源局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检查事项清单》《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等要求对监管企业和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分类归档、指导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省能源局。隐患整改后,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保真整改、真闭环。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