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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来源:体改法规科 时间:2025-10-10 14:58

自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市发改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及省、市的工作安排,始终聚焦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了发改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相关工作,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指导调研、整改提高四个阶段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发改委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领导到位。2月26日,制定《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围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5个方面开展五大执法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将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进行细化,明确责任表、时间图。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16次对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相关文件进行批示,推动工作落实。

截至2025年8月底,我委共开展涉企行政执法5次(其中“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3次),相比2024年同期减少70.6%。

截至2025年8月,行政许可办理各类项目审批事项143件(审批108件、核准3件、备案32件)。针对项目申报难点、堵点问题,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市区一体化联审联办专区开展协调和指导,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市区一体化改革,打破行政、数据和流程壁垒,实现“同一事项、同标办理”,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整体审批效率,实现审批“零超时”“零投诉”。

截至2025年8月底,我委无行政处罚、强制和涉企投诉举报事件,所有涉企行政检查均采取亮证执法,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覆盖,对重大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监督关口前移。

二、工作措施

(一)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整治情况

一是对处罚案卷进行自查,均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累计报送相关自查表格共计8次。二是对复议诉讼案件进行自查,无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撤销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以及复议诉讼裁判机关协调结案的案件。三是对信访新闻舆论监督渠道进行自查,我委实行专人受理回复各类信访、12345热线、网络问政,主管领导限时办结,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四是委网站开通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均无投诉举报电话或邮件。

(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情况

一是严格制定执法计划,印发了《2025年度能源行业行政检查计划》、《2025年度能源领域建设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专项监管和充电设施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将粮食、人防3项检查列入《咸宁市发改委“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制定了《咸宁市发改委“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表》,将行政执法计划和任务清单化。二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检查1次,积极配合推行“扫码入企”检查模式,报送了5名“扫码入企”执法人员名单。三是建立了市发改委包容审慎“四张清单”,将4个首违不罚事项纳入执法清单,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柔性执法。

(三)涉企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动态梳理了市发改委《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行政执法事项法律法规规章目录》,将22条行政执法事项的类型、名称、执法依据、承办科室进行了细化分类,对执法事项依据的28条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整理。二是开展了3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48份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并报送清理结果。

(四)企业权益保障情况

一是在委网站公示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开设了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接受广大群众对我委涉企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监督。二是坚持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全面落实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第十七次动态调整《咸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咸宁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市政府和市发改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严格做到清单外无政府定费。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市、县两级统计数据公开。会同各县(市、区)及相关执法科室统计报送年度发改系统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对年度执法数据进行统计,并在网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涉企收费长效监管。会同经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收费项目摸底梳理,编制《咸宁市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工作责任清单》、《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切实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意见建议

一是加大“综合查一次”和扫码入企推广力度,让涉企执法人员减少入企次数,执法部门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切实履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大力实施首违不罚、减轻处罚的包容审慎制度。二是组织全市涉企执法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包括涉企行政执法装备、制服的配备,执法过程的严谨规范,执法资料的规范整理,执法文书案卷的制作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