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障碍阅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专题专栏>文明创建>政策通知

咸宁市发改委2016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时间:2017-02-21 00:00
  
201 6 年 , 市发改委认真 贯彻落实党的十 八大 精神, 以 “ 三严三实 ” 活动为抓手 ,努力履行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 ,推动 法治机关建设和 依法行政,保障 和 促进 了 发展改革的各项工作 的顺利开展 。
一、总体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制定保障措施 。
健全依法行政组织机构。党 组 书记、主任张善猛全面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分管副主任曾勇和副调研员潘咸英协助分管依法行政工作, 2 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 政策法规科 相关职能工作 。
为 保证 依法 行政 , 保障职能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 多年来,我委形成了每季度召开党委例会会议的制度,对本委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解决。 逐步建立和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 建立了《 行政执法责任和评议方案 》、《领导 班子议事规则》、《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 制度》,制定和出台了《市发改委行政许可配套制度》一系列制度文件、公示事项和格式文本。此外,陆续建立了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核和上报备案制度》 《行政效能绩效考评办法》、《行政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办法》、《 咸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 执法 监督检查制度》、《 咸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 执法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16 项行政执法规章制度 。 参照省和其它地市州作法,补充增加了 9 项行政执法规章制度,网站 颁布了《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复议流程图》《基本建设 投资许可流程图》,公开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办事程序与工作流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保证了行政行为在按 法律法规和 许可要求程序运行 , 有力地推动了发改委依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今 年 , 我委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在规划计划编制、经济预测分析、投资管理、项目建设、节能减排、产业发展、体制改革、民生事业等方面,努力创新,出谋划策,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 是积极推进 十三五 规划的编制工作。 201 6 年 1 月 12 日,《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以来,我委着力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 加强规划的对接。国家、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出台后,积极对接,修改完善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 4 月底,省发改委召开“十三五”规划对接会,对我市规划出具了衔接意见,我们全部吸纳了省发改委意见。 今年 5 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对《专项规划》的编审程序及编制工作进度安排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提出了全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目录,共 67 个专项规划。
二是编制《绿色崛起规划》。 2013 年 9 月,我委开始绿色崛起规划编制工作。一年多来,我们全力配合国家信息中心课题组,五次来咸座谈调研, 3 次赴北京沟通修改,多次征求汇总反馈各层面意见,规划七易其稿,圆满完成了这部全国首个绿色崛起发展规划和全市未来战略统领纲要和总纲总规。今年新年伊始,张善猛同志带领相关人员赴京,与“绿色崛起规划”课题组连续两日现场加班,综合咸宁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并最终定稿。 2015 年 2 月,绿色崛起发展规划提交市人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咸宁日报专版发表“让绿色引领未来”,介绍《规划》编制出炉的前因后果,为《规划》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
三是 强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省信用办关于组织申报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的通知精神,我委及时启动,周密部署创建工作。迅速编制完成了咸宁市申报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并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文上报省信用办。 7 月 8 日,湖北省发改委召开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专家评审会,在 7 个申报城市中评选出 3-4 个示范作用强、具有全省引领作用的城市申报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我市以第二名的成绩通过省级评审上报国家发改委并获评审通过, 2016 年 3 月 已 发文公布。咸宁市将被确定为 “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和 “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市建设示范市”两级示范点。
四是制定《咸宁市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行“一季度一拉练、半年一小结、全年结硬账”促民间投资机制,形成抓落实的闭环链条。放宽市场准入,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公共服务领域。在项目投放、土地政策、贷款贴息上,为民间投资松绑,为民间资本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五是制定出台《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工作方案》。 策划了涵盖基础设施建设、大健康、大旅游、大文化、金融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5 个,重点推进横沟中心公园、区域内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建筑物立面改造美化、旅游标志牌设置、永安阁、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主题馆、月季观光园、梓山湖新城、金融信息港等项目,目前 18 个项目基本完工, 19 个项目正在加速实施。
六是 制定了《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七五普法规划》 。 为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建设发展改革法治机关,为深化机关定位转型和职能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顺利完成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心任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制定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七五普法规划》 。 通过网站和文件下发到各科室和县市(区)发改局。按照规划要求,逐年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赤壁、崇阳县发改局,制定了普法宣传教育领导负责制、分管工作制、落实责任制和执行包保制等“四制”,各县市区发改局还围绕 “四有”、“四落实”。即:全年普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做到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全面开展了“ 七 五”普法宣传教育。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我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各 科室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我委负责 全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规划和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批等重要工作。按照 省 发改委的要求,在战略和政策研究、规 划和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批等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法律有关规定和要求, 审批 窗口全年行政许可项目 共 办理各类项目审批事项 267 件。其中:备案 70 件;核准 31 件;审批 163 件,节能审查 3 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 100% 。 市发改委窗口先后被评为“红旗窗口”、“文明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被评为“服务标兵”、“优秀窗口负责人”、“党员示范岗”、“优秀党员” , 全年 没有发生一起诉讼案件和投诉。 我们还 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审批项目,不符合规划、土地、环保等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为指导, 在中长期规划和每年的计划中, 尽可能侧重 一些 节能环保项目、 可再生能源项目和 其它民生 项目, 以保证项目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法规支持。
(四)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普法责任制。
切实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是系统内各执法科室、执法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委工作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健全完善普法领导机制,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制科牵头,相关职能科室参与的普法机制,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着力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结合“ 5 · 1 ”价格法日、 6 月全国节能宣传周、“ 10 · 16 ”世界粮食日、“ 12 · 4 ”国家宪法日等各种宣传日、宣传周主题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咨询、印发资料等方式,围绕本委工作重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以反垄断法、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能源节约等工作为重点的面向大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积极推进法治惠民活动,认真组织“送法进企业”、“法治文化进粮库”等系列活动,确保普法范围内容不留死角。同时做好机关干部的法治教育。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以及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等法律知识为重点,通过举办讲座、召开研讨交流会、组织或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自学和演讲比赛等方式,加大系统内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力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大力推进普法执法有机融合。寓普法于执法之中,把普法与执法紧密结合起来,使执法过程成为最生动的普法实践,大力促进普法与执法的有机融合。将法治宣传渗透进执法办案的各环节、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向社会大众传播法律、宣传法律,通过深化普法,预防违法行为,减少执法阻力,巩固执法成果。
( 五 )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我委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了 审批改革“二次创新”。一是 推行审批“单一窗口”机制。 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确定了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事项 4 大类 ,做到了“可进必进”和“一站式”受理。二是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实行 在线审批、联合审批机制,全市所有投资项目均通过全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受理、审批,实现了“一网告知政策法规、一网受理审批申请、一网办结审批事项、一网公示审批过程和结果,一网在线监督所有审批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三是有效压缩行政审批时间 。 实行了预受理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对象往返窗口次数和项目审批时间大幅减少,审批、核准类的项目由原 5 个工作日缩减为 3 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即时办结。尤其是对重大投资项目、民生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涉及市政府“十件实事”的 18 个基础设施项目审批事项即时办结。
( 六 )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依法接受监督 。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 + 政务服务”,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加大稳增长、 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推进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的信息公开,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推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党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门户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 我委通过强化宣传、公开政务信息进行舆论监督。
( 七 )推进依法行政,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
一是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申报与管理。 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要求, 加强前缘申报和管理 ,近年来,先后 协同咸宁核电公司起草《咸宁核电厂厂址保护管理办法》、 起草《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均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 进行法律审查 和发布 。
( 八 ) 依法 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项目稽查。
201 6 年,我委与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组建立“三位一体”的新开工项目督办机制,采取录制影像资料、媒体宣传、大会播放等方式,按照“年前看空地,一季度后看工地,三季度看厂房,年底见效益”的思路,每个季度对全市新开工项目进行跟踪督办。
( 九 ) 加强联审平台建设。
为确保我市投资项目联审平台今年底按时上线,有序运行,我们组织市政务中心、编办、各县市区发改局积极参加了 全省投资项目联审平台运行动员及骨干培训,并按照要求做好全省投资项目压力测试工作,一是 制订出台了投资项目省级联合审批事项目录,最终确定进入办事大厅的部门;二是统一规范了所有联审部门和联审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时限、申报材料清单、所涉中介服务事项等。三是整合、创新了审批流程,重点解决审批中的互为前置问题,建立了审批部门之间互抄、互告、互商的网上平台,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部门联合审批。四是按照《湖北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运行及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一系列规范联合审批运行的制度和办事规程。五是把县(市)和市(州)两级初审上报纳入联合审批,使联审服务前移到企业的门口。六是开通了联审大厅与具备网络条件的厅局审批内网的“直通车”,提高了网上审批一体化的水平。
( 十 ) 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我委与湖北领新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律师事务所周志玉律师为我法律顾问。
同时 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认真落实 湖北省 和 全市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 2017 年底前全区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要普遍设立法律顾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起草论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当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健全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要制度等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后评估,形成后评估报告,加强后评估结果应用。
( 十 一 )加强学法与普法。
为使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我委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纳入党委议事日程,狠抓落实。
一是 健全了组织机构。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实施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构建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责任科室落实、普法员督办的工作机制。
二 是 加强普法骨干培训。组织业务科室和县市区一把手和分管局长、投资相关业务人员,不定期参加全省投资与管理政策与法规培训,积极参加市、县(区)普法骨干培训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执法人员持证率达 100% ,副科级以上持证人员参辅率达 80% 以上。
三 是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了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了法制宣传与依法行政、执法与监督、复议与考评、学法与培训考试等 29 项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各县市(区)发改局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与检查工作制度。
两年来,先后主办、组织和选派干部参加省、市、各级公务员法知识讲座、行政许可法讲座、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讲座、企业融资、项目投资与管理讲座、普法警示教育,参加人数近千人(次),有力地提高发改系统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自觉性。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法。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活动,在咸宁市发改委网站开辟党风政风、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网上信访与主任信箱等栏目,做好法律法规上站。三是干部学法网络化。 201 6 年,组织 干 部参加了全省在线学法和 普法无纸化考试 ,参学率 100% ,达标率 100% 。 党委一班人高度重视, 坚持 将法律法律学习与教育纳入每周五发改委学习日内容之一,全委形成了学法、知法、遵纪守法和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根据《发改委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坚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把平安单位创建落实到工作和干部生活之中。每年在全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先进单位、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和优秀党员评比活动,并进行系统内表彰。五是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安排部署,每年组织县市区和委内科室人员参加省发改委投资和项目管理等政策法规专题辅导讲座,组织项目单位开展企业债券、信用建设、后备上市企业辅导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依法办项目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存在问题
我委 法治机关建设 虽然取得 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 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等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亟待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处理机制,高度重视舆论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措施
我们将贯彻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不断完善本委的依法行政工作,为全市发展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制保障,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立法工作。 深入研究涉及发展改革工作全局的立法工作,加强与市政府法制部门的联系,结合我委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争取在政府规章的立法方面有所突破 , 为行使发展改革重要职能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本委的执法责任制,认真办理涉法事务,切实发挥法制工作对发展改革服务和保障的作用。
(三)普法工作。 按照上级普法机构的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针对普法工作不足和存在的问题, 按照发改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求,强化法治建设机制,加强干部学法,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