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障碍阅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专题专栏>文明创建>政策通知

市发改委关于贯彻《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实施细则

来源:政策法规科 时间:2017-06-15 15:53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咸发〔2016〕20号)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并依法动态调整。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对应取消和承接工作。(责任领导:何永志  责任科室:审批科,2016年底完成) 

  2、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和省、市、县纵向贯通。(责任领导:何永志  责任科室:审批科,2016年底完成) 

  3、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责任领导:吴伟生  责任科室:投资科,2017年底完成) 

  4、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责任领导:何永志  责任科室:审批科,2017年底完成) 

  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社会信用“黑名单”制度。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完善守法诚信激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责任领导:何永志  责任科室:信用办,2018年底完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2017年底完成)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7、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推进“三重一大”。(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人事科,2017年底完成) 

  8、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2017年底完成) 

  9、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2017年底完成) 

  10、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先由政府或部门所属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2017年底完成) 

  1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咸办发﹝2017﹞1号),普遍建立专、兼职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办公室,2017年底完成) 

  1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委主任办公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由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主要领导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办公室  人事科,2017年底完成) 

  13、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严格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2018年底完成)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委“双随机、一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与市审改办的沟通协调、报告全委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投资科、审批科负责建立全委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稽察办牵头负责制定全委随机抽查事项实施细则和执法检查表单,负责组织开展随机抽查项目,并通报查处情况工作;办公室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查处结果的对外公开;市信用办(财贸科)负责随机抽查结果与社会信用信息体系衔接;有关科室按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15、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制定本系统统一裁量基准,形成统一规范、分级执法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体系。积极探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加强对执法台账和反映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法律文书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纸质档案卷宗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行为必需遵循的步骤、方法、期限和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及其应用范围和对象,细化执法程序,制作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向社会主动公开。建立健全本系统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和行政处罚罚没收入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备。(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稽查办,2017年底完成) 

  16、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明确科室和具体岗位的职权,确定相应的责任。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并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纳入局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中,加大考核权重,注重考核实效。(责任领导:曾勇,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2017年底完成)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人事科)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办公室) 

  1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办公室)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9、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办公室,2018年底完成)。 

  20、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2017年底完成)。 

  21、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工作。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仲裁工作,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2018年底完成)。 

  2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维护信访秩序。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办公室,2017年底完成)。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3、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办公室  人事科) 

  24、着力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引导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大力宣传“七五”普法,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强化组织保障

  25、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结合发改工作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着力加强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委党组负责) 

  26、强化责任落实。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按规定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和省发改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主动公开。(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27、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为载体,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领导:曾勇  责任科室: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