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开展各类涉企行政执法,现公布市发改委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一、投诉举报方式
联系人:咸宁市发改委体改法规科 王 萌
电话:0715-8895658(举报电话限于工作时间内接听)
邮箱:xntgfg@163.com
二、举报期限
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7日
三、受理范围
1.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2.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逐利检查、任性检查;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等问题。
3.行政处罚方面:对企业处罚依据使用不准确;自由裁量权滥用;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过度执法、粗暴执法;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等问题。
4.行政强制方面: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
5.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等活动相关问题。
四、注意事项
问题线索提供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