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两证”换发工作要求,因机构改革后,我单位相关人员的岗位调整,故对苏卫东同志原执法证予以作废处理,自2021年2月29日起生效。
序号
姓名
单位
证件号
执法证或监督证
1
苏卫东
咸宁市粮食局
Z113600012
行政执法证件
特此公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