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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咸宁市重大项目建设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固定资产投资科 时间:2023-07-24 11:08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根据《咸宁市重大项目建设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市发改委现面向全市征集重大项目建设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项目谋划不深入、不扎实问题。重点整治因项目谋划不主动、谋划不实,导致前期工作严重滞后影响项目推进等问题。

(二)项目储备不足、质量不高问题。重点整治施工项目数量明显减少,新开工项目接续不力,导致投资增长乏力等问题。

(三)重点项目进展滞后、协调推进不力问题。重点整治省级重点项目、集中开工重大项目假开工、逾期不开工、超期不完工,导致项目推进缓慢;新开工项目“三率两量”(开工率、入库率、投产率和用电量、用水量)低下、包保服务不到位、要素服务不够;获得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进度滞后,导致资金闲置“趴窝”等问题。

(四)服务质量不优、要素保障不足问题。重点整治“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落实不到位,用地、用能、融资、拆迁等问题协调上推下卸、推诿扯皮,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协议不履行,导致项目落地难、推进难等问题。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线索征集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645327251@qq.com,请注明“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咸宁市银桂路9号发改委506固定资产投资科(邮编437100),请在信封上注明“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715-8895182(咨询)。

附件:咸宁市重大项目建设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咸宁市重大项目建设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表

问题名称


反映问题

基本情况


您认为造成问题解决困难的原因(如有关部门不主动不配合协调、执行不力等)


对协调解决此问题的建议或其他要求


申明

我谨承诺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章):

线索提供者

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方式





备注:相关素材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供。


附件下载:咸宁市重大项目建设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