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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发改委2025年“政聘企用”人才 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来源:机关党委(人事科) 时间:2025-07-03 15:30

根据市人社局《咸宁市2025年引进“政聘企用”人才和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考试考核工作方案》和中共咸宁市委政策研究室、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宁市林业局、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聘企用”人才和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考试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咸宁市发改委2025年“政聘企用”人才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人员

市发改委A001岗位采取面谈考核方式进行。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等阶段,共有4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人员名单详见《咸宁市发改委2025年“政聘企用”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

二、组织程序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4日(周五)14: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咸宁市银桂路9号(市发改委413会议室)

所需材料:《咸宁市2025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生证(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证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2寸彩色登记照2张。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请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2.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2025年7月5日(星期六)8:00开始。

面试地点:咸宁财税会计学校教学楼(地址:咸宁市咸安区万年街2号)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并于面试当天7:30前到达考点,7:50 未到候考室的考生视为弃考,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考试区域。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无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5如有入围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该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参加本场面试(与其他岗位招聘面试工作的同一考官、同一题本)考生平均成绩,并由用人单位提出保留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委党建人才办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说明放弃书面同时提供,放弃确认联系人。

6.联系电话:0715-8895151,0715-8895319

18671508488,13886510754

附件: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聘企用”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xlsx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