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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咸宁市市场准入壁垒举报投诉渠道的公告

来源:体改法规科 时间:2025-09-26 12: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制度,及时发现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壁垒,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现公布咸宁市市场准入壁垒举报投诉渠道:

一、举报投诉范围

凡在我市范围内存在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精神相违背、阻碍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的各类问题,均可举报投诉。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

(二)审批依据法律效力不足;

(三)行业壁垒造成准入规则不平等;

(四)政府监管能力不足不敢进行审批;

(五)违规扩大审批范围,变更或增设审批条件;

(六)审批权下放形成区域间市场壁垒;

(七)对外地企业设置准入限制;

(八)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要求,违规设置外资企业准入限制;

(九)因新业态新领域监管空白导致政府在土地、规划、消防等要素保障环节不作为、不予审批或者推诿审批职责;

(十)准入要求设置矛盾,互为前置条件;

(十一)告知承诺制审批要求不清晰不透明加大经营风险;

(十二)准入标准过高,审批流程过长;

(十三)无故拖延审批或已经获得审批但政府拒绝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四)与国家发改委已通报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类似的违规情况;

(十五)其他违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情形。

二、举报受理渠道

1.电话举报:0715—8895658(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信件举报:信件邮寄至咸宁市银桂路9号(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法规科)

3.邮箱举报:xntgfg@163.com

三、有关要求

投诉举报主体在填写诉求时,务必实名填写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我们将严格保密投诉人信息。收到举报反映的情况后,我委将立即甄别,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交办核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特此公告。

附件:市场准入壁垒举报投诉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市场准入壁垒举报投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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