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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咸宁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方案

来  源 :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0日 解读方式: 问答解读

名  称: ​【问答解读】咸宁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方案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咸宁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十大行动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十大行动方案》包括1个方案、1份市指挥部和十个专项指挥部名单,以及1份事项和项目责任清单。

(一)《方案》主要内容

一是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重点是落实“双碳”“双控”制度,发展清洁能源。参与碳排放权、林业碳汇、排污权、用能权等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提升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重点是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生态产品信息普查,支持赤壁市“两山投资”建设。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接续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试点示范。三是建设绿色制造体系。重点是引导工业行业推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工业技改提能工程,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四是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引领。深入推进“三个一百”建设,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行“揭榜挂帅”制,加速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五是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化河湖库长制,加快推进重大水源、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坚持节水优先,严格执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六是推进综合交通绿色发展。统筹水、路、港、岸、产、城,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打造通江达海新通道,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枢纽城市。七是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找准咸宁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坐标,落实涉及咸宁的重大任务和工程项目。以更大力度地推进武咸同城化发展,建设武汉-长沙城镇带重要节点。加快“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八是深化长江大保护金融创新实践。加大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和事业部,增强金融有效供给能力。推动绿色债券发行和绿色直接融资,发展绿色保险。九是提升城乡绿色人居环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精细化管理城市,美化乡村环境,严格执行“禁限塑”规定,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十是加快长江文化旅游建设。按照全域、全季、全业态发展旅游的思路,推动旅游业提档升级。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持续实施“万千百”工程。为强化工作保障,成立市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指挥部和十个专项指挥部,建立工作调度评估机制,对工作力度大、实效好的地方和单位,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

(二)市指挥部和十个专项指挥部名单主要内容

市指挥部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任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旅局、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分管负责同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十个专项指挥部对应十个方面工作任务,分别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各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第一项“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第二项“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第七项“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由市发改委牵头,第三项“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由市经信局牵头,第四项“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引领”由市科技局牵头。第五项“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由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第六项“推进综合交通绿色发展”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共同牵头,第八项“深化长江大保护金融创新实践”由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共同牵头,第九项“提升城乡绿色人居环境”由市住建局牵头。第十项“加快长江文化旅游建设”由市文旅局牵头。

(三)《事项和项目责任清单》主要内容

事项清单主要是贯彻落实省事项清单内容,体现咸宁特色的重要工作。项目清单包括了我市纳入省项目清单的9个项目。《事项和项目责任清单》共入选事项30项,项目36个、总投资619.53亿元。

二、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有什么关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8年湖北省、咸宁市先后组织实施了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适应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总体为十大战略性举措的深化延续和调整,做到既衔接统一,又突出重点难点:

一是5 个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行动为战略性举措的延续深化。分别为“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进综合交通绿色发展”“深化长江大保护金融创新实践”“提升城乡绿色人居环境”“加快长江文化旅游建设”。

二是5个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行动为已在开展或根据“十四五”新要求而新增。分别为“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引领”“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

相关文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