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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咸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来  源 :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起草说明】咸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咸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起草情况说明

一、起草过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扣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和民营企业家代表意见,市发改委结合咸宁实际,起草了《咸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初稿。4月20日,《方案》征求了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求意见。4月27日,组织制造业、商贸服务业、文旅、物流等10余家民营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对企业提出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定、政策运用等意见建议进行吸纳。5月6日,《方案》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5月23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二、主要内容

《方案》重点实施六个方面任务:

(一)提升民营经济贡献度。健全经营主体培育引进机制,推进以乡情为纽带的客商回乡、返乡创业等创新创业,着力推动微观经济扩容扩质。围绕主导产业,大力推进以商招商、产业链条招商,做强做优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国家实验室、省级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鼓励民营企业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总部经济,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头部企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滚动发布面向民间资本的投资项目清单,推动社会资本能投尽投。到2027年,力争全市民营市场主体达到41万户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850亿元,民间投资占比达到60%左右。

(二)扩大市场开放活跃度。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开展歧视性差别性政策清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多领域多层次功能型和产业类供应链平台建设,推动供应链与科创链、金融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做到供应链互联互通。探索建立民营企业产品推介平台,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全省“千企百展出海拓市场行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建立海外仓,大力推动“咸企出海、咸品出口”。到2027年,实现民营经济进出口额突破167亿元。

(三)提高要素流通便利度。聚焦民营企业关切的用能、用地、融资等问题,推动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全力构建铁水公互联互通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优化绿电消纳和市场交易,推进智慧电网和风光储一体化能源项目建设,全面推广“标准地”出让,支持民营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改拓展空间。推动金融链深度融合科创链、产业链,创新金融产品,运用“楚天贷款码”“301”线上快贷模式,深化链上撮合交易,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建立人才梯度培育计划,优化人才配套政策,强化人才用工保障。到2027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占比80%左右,新增土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占比80%左右;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占经营性贷款比重提升至37.5%、净增贷款150亿元左右。

(四)提高市场竞争公平度。提高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份额,支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开展全市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消除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条款和不合理限制。编制政务服务增值化清单,为企业提供优质衍生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直达直享”,建设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完善社会信用透明度。推动市、县一体化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数据应用共享,加强信用市场培育力度,深化拓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合理设定失信惩戒范围和力度。推动企业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完善经营主体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探索实施“三书同达”制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

(六)增强政商关系亲清度。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探索发布各领域“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和“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减少行政检查数量和频次,实现“综合查一次”。开展拖欠账款清理,推动拖欠账款应清尽清。落实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打好“降税费”组合拳,推动民营企业成本持续下降,到2027年社会物流费用与GDP的比率下降到12.5%左右。


相关文档: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咸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