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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清洁能源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能源科 时间:2024-04-25 16: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咸宁市清洁能源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相关内容会随着规划方案完善进行调整):

一、项目概要

规划名称:咸宁市清洁能源发展规划(2023-2035)

规划范围:咸宁市全域

规划布局:本次规划立足于咸宁市实际情况,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规划到2025年,咸宁市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000MW以上,“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2000MW、风电350MW、生物质利用20MW,建设新型储能160MW。到2035年,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0000MW以上,其中核能利用5000MW,抽水蓄能2600MW,光伏发电3000MW,风电1000MW,生物质能发电140MW;新增新型储能400MW。2026-2035年探索开展新能源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示范,实现制氢模式标准化和推广应用。

二、规划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梅大华

联系电话:0715-8895173

地址:咸宁市银桂路9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大容环境湖北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工

联系电话:19307156950

通讯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325102648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调查表至评价单位邮箱,也可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邮寄至评价单位。


公示单位: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4月25日


附件表格下载: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x